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
2020-2021年度“教工小家”
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工会:
为进一步加强“教工小家”建设,提升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和工作水平,根据中央、省委关于工会建设的精神和我校“教工小家”建设的总体部署,结合近两年全校工会工作实际,在总结前八轮考评经验的基础上,决定开展2020-2021年度“教工小家”考核评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评比内容
本次考核评比分为2020-2021年度“教工小家”考核和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评比两项。“教工小家”考核为工会工作的综合考核,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为单项评比,两项可以兼报兼评。
二、“教工小家”考核
(一)考核依据与原则
原则上所有二级工会均需参加本次“教工小家”综合考核。考核工作以《浙江师范大学“教工小家”工作考核评比办法(修订)》(浙师工〔2016〕13号)为主要依据,遵循“ 注重常规、以评促建”的原则。如有二级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,须提交书面申请,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后可不参加本轮考核。不参加本轮考核的“教工小家”不予定级和相关资助。
(二)考核办法
本次考核工作采取二级工会自评、满意度测评及集体评审相结合的办法,进行综合考核。具体要求和步骤如下:
1.自评。各二级工会对照考核评比办法和评分表(见附件1),结合实际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总结;填写考核工作申报表(见附件2)。
2.满意度测评。委托各二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组织教职工对本工会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(见附件3)。请参加考核的二级工会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稿自评表、自评总结、考核工作申报表、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交至校工会办公室,并同时将电子稿发至校工会邮箱gh@zjnu.cn。
3.特色工作展示。请参加考核的二级工会于12月15日前将6-8张反映本工会工作特色的图片或不超过3分钟视频发至校工会邮箱gh@zjnu.cn,并附文字说明,材料将在校工会网上展示。
4.集体评审。在各二级工会申报、自评、展示的基础上,组织集体评审。由各二级工会主席介绍本单位工会工作特色和成效,各二级工会分管领导、二级工会主席及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等对“教工小家”建设情况进行集体评审。
(三)考核与奖励
本次考核被评为模范“教工小家”的比例为参评“教工小家”总数的30%。考核评比量化评分表中凡加“★”符号的项目为合格“教工小家”的必备条件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没有达到要求的,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。
考核为模范、合格 “教工小家”的二级工会将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及建设费资助,考核不合格的“教工小家”按规定额度的70%资助建设费。
三、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评比
(一)评选条件
1.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会工作,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精神;
2.充分发挥优势,主动承担工作,积极开拓创新;
3.在学校举办的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中表现突出,产生较大影响。
(二)评比办法
各二级工会对照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评选条件,结合实际形成书面总结;填写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申报表(见附件4),请参加评选的二级工会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稿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申报表交至校工会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稿发至校工会邮箱gh@zjnu.cn。
在各二级工会申报基础上,开展集体评比。由各二级工会主席介绍本工会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申报内容,由校工会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体考评。
(三)评比与奖励
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不设具体名额,由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参评二级工会具体情况确定获奖名额。获评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的二级工会,将给予一定奖励。
1.浙江师范大学“教工小家”考核评比量化评分表
2.2020-2021年度“教工小家”考核工作申报表
3.浙江师范大学二级工会工作满意度测评表、汇总表
4.“工会工作特殊贡献奖”申报表
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
2021年12月2日